米築

一位資深業務的心聲: 不動產從業人員 沒你想得好賺!


    很多人總認為「賣厝」很好賺,也許在30年前是這樣子,但時代事過境遷,這個行業並不是一個輕鬆的職業。在台灣,賣房子的業務工作分兩大項,一個是大部分人所熟知的「仲介」,另一個就是新成屋或預售屋的「銷售人員」,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體制、文化,當然收入計算與獎金也完全不同。本篇文章就是要來揭露這兩者的收入結構與工作模式,讓讀者可以更明白,賣房子真的並沒有那麼好賺!

    以「仲介」來說,各店家都有不同獎金分配模式,如果是普專,就有基本底薪,但不會保障太久,一般就是2~6個月,表現太差很快就會被淘汰,因為保障底薪對仲介店家來說開銷過於沉重,大部分都是採高專的模式,這方式店家只會給你一個月3000~5000元的車馬費,但獎金比例較高,以新竹地區常見的就是50~60%高獎比例,而普專一般只有10~20%,那這比例又是如何計算呢?

    假設成交一戶1000萬的物件,服務費6%,有分開發與銷售各一半,所以就是各30萬的業績,此業績也就是常常聽到的「百萬經紀人」、「千萬經紀人」的計算來源,在一定時間內做到個人服務費業績的殊榮,那切記這數字並非真正收入,因為還要跟店家拆半,如果高專50%就是賺15萬的獎金,以此類推,聽起來感覺很好賺。

事實上大新竹區仲介從業人員近3000人
平均每月都能成交「1」戶的比例大約只有20%。
平均每月都能成交「數」戶的比例大約只有5%。

    能成交數戶的基本上都可以取得「百萬經紀人」的殊榮,這名稱也代表你這個月可以領50萬的獎金,這在比例上是很少的,而且能連續都保持這樣高成交比例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萬中選一,也許在景氣好時很常見,但經常收入只是一時好看,但長期短空般的不穩定。

    能連續保持高收入的仲介,過程中肯定非常辛苦,他們在經營客戶端的付出遠超過家庭,幾乎是犧牲付出生命在客戶上,才有機會換取高報酬,以新竹區域大部分的比例都是入不敷出,甚至長期吃老本的方式在這工作上,以總年收來說,這兩、三年年收破百都是很優秀的人才,所以對於這些從業人員更應該多尊重,因為有這份辛勞,才能為大部份的人爭取到不錯又喜歡的房子。

    至於代銷公司的業務人員,就沒有高獎金的收入,仲介是有多元的物件且分類複雜,但代銷就是專精個案做廣告包裝、研究及分析賣點等,這樣的工作是有給予高額底薪,大約一個月35000~40000元,獎金則是房屋總價的千分之2~千分之5。

舉例來說:
    房屋含車位總價若是1000萬,代銷業務會有2~5萬的獎金,也許聽起來不少,但要知道現在不動產環境不比30年前,代銷是用時間換空間的工作,業務與公司的業績基礎都是用「總銷」去計算,就是銷售房子總量金額的總計。

回顧歷史來看環境的差異:
30年前,平均總銷10億的案子,只要一個月內就可輕鬆完銷。
20年前,平均總銷10億的案子,3個月內完銷是很優秀的表現。
10年前,平均總銷10億的案子,1年內能完銷是很出色的業績。
現在,平均總銷10億的案子,2年內完銷是很不錯穩定的成績。



回歸到業務個體,自103年起能一年賣出一億總銷的個人業績就算很不錯了,加上薪水,勉強能接近百萬或出頭的年薪,但需要付出多少呢?
    一天超過8~12小時的工時,月休只有四天,紅字與六日不得休假、不得排連休,幾乎沒有太多時間,筆者在最忙碌的時期一年曾經長達超過3800小時的工時,而在這業界內有優異表現的業務也是少數中的少數,幾乎全奉獻在工作上面,以致很多不動產從業人員的家庭狀況都比較不正常,離異單親獨力扶養的比例在這行是相當高的,所以如果你是一個消費者,看到這些專業工作人員的背後,也許可以仔細思考,大家這麼拼都是為了生活,而並非大部人所想的「賣厝」就好賺,「你們賣我房子都賺大把獎金」。

    這些都是非常辛苦投入的歷程,現在是個服務無所不在,且資訊透明化的時代,這樣的行業隨著進步與普及,難度與挑戰越來越高,唯有做足紮實誠懇的服務才能幫助到消費者與促成成交。不動產與景氣都是循環再循環,賣房子是份職業也是份責任,同時也是種專業培養與協助客戶,筆者很樂意為各種客戶與消費者服務,也樂意做些能力所及無償的服務,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正面與良性的出發點上,拋開過去負面的觀感是最要的事。(一位資深業務的心聲)